怎样才能让电梯的惨剧不再发生(7)
没有安全感也就有幸福感,没有敬畏感也就没有责任感。我们更应该追问,一起又一起的“电梯吃人”事故,到底是如何收场的?环顾现实可以看到,大多事故都是赔偿了事,很少有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的。一方面,多数电梯事故是因为责任心缺乏而产生的;另一方面,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了,结果只是赔偿了事,这难道不值得深思吗?难道电梯事故就只能赔偿,而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?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,杭州电梯,较终只是赔钱了事,而直接责任人不承担一点责任,对安全的敬畏和责任又从哪里产生?
怎样才能让电梯的惨剧不再发生(1)
逛商场乘坐手扶电梯的母子两人,在电梯行到尽头踏上踏板时突然垮塌……26日上午10时许,湖北荆州市安良百货的6楼至7楼上行手扶电梯上,险情陡生。跌落一刻,30岁的母亲,将身旁的儿子递上高处,扶手电梯,自己却被电梯“吞没”。事发后消防员现场破拆5小时将其救出时,已无生命迹象。
发生在荆州的这起电梯事故,似乎有了初步的调查结果。昨晚9时30分,“7·26”电梯安全事故新闻发布会召开。据通报,电梯,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为自动扶梯*板与盖板之间连接处松动。通报称,在事发前5分钟,商场工作人员发现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,但并未采取停梯检修措施。当事人踩在松动翘起的盖板末端,于是坠入防护挡板与阶梯回转部分的间隙内。
不管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是什么,它都难以逃脱民众对商场管理和质监部门监督缺位的沉重之问。
按照行业要求,电梯配件厂,在手扶电梯两端的踏板位置下方,一般都留有一个一米多高的空间,且通常设有特殊装置,一旦踏板被打开,特殊装置被触发后,电梯会很快停止运行。但蹊跷的是,发生在荆州的这起事故,为什么在受害者被卷进电梯后,相应的应急设置却并没有起到保护的作用?